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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品房购房流程
购房流程图:
筹措购房资金----查验欲购房屋的销售许可证、房产证、土地证----签证《买卖契约》----按揭贷款 ----办理贷款抵押登记----交易过户(有些同时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交纳物业维修基金----领取房产证、土地证
一、筹措购房资金
(一)货币化拆迁补偿款使用办法被拆迁人应到南京市拆迁办办理划款手续
(二)货币化分房补贴的取得由本人持《购房契约》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在本单位办理
(三)公积金及公积金贷款的取得
(四)商业贷款的取得
二、查验欲购房前的销售许可证或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一)查验目的:规避房产交易过户中产生的风险
(二)查验途径:要求开发商出示销售许可证或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三、签证《买卖契约》
(一)签证程序(含注销登记程序)
收件----核验资料----登记----归档
(二)需提供资料
1、买卖契约
2、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
3、购房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机关)法人登记证
4、购房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的有关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书的公证证明
(三)收费标准(含注销登记费用、10日内交纳契税)
商品房需交纳2%的契税和0.6%的交易服务费,二手房交纳2%的契税200元的交易服务费
(四)维修基金的交纳(主要是商品房)
房改房维修激进缴交标准(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按当时房改政策执行):
1、属于2000年度售房的,售房单位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缴交,购房人按售房款的2%缴交;
2、属于1998年度售房的,售房单位安多层住宅成本价的6%、高层住宅成本价的8%缴交,购房人按购房成本价的1%缴交;属于1995、1996、1997年度售房的,售房单位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15%、高层住宅售房款的20%缴交,购房人按购房成本价的1%缴交;
四、办理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A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贷款条件
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按月向"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
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在本市有固定场所;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或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4、具有规定比例的自筹款;
5、其中属于政策性住房贷款的还必须同意用"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质物作抵押或房产作抵押,也可在"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认定的范围内,采取担保的方式;
6、所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单位须与"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
公积金贷款还贷计算公式
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等额还款法(本息不等)速算表
单位:每万元
贷款年限(年) 月份合计(月) 月利率(%) 月还款额(元)
本息总额(元) 利息总额(元)
5 60 3.45 184.7977 11087.86 1087.86
10 120 3.825 104.0728 12488.74
2488.74
12 144 3.825 90.4457 13024.18 3024.18
15 180 3.825 76.9601 13852.82 38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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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办理地点:
南京市各商业银行网点、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或者位于华侨路35号三楼的南京市房地产金融超市B商业贷款
一、申请贷款条件
男性年龄18-60周岁,女性年龄18-5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市购买二手房的南京市民均可申请商业贷款。
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在本市有固定场所;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或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4、具有规定比例的自筹款
二、商业贷款还款计算方式
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等额本息还款法速算表
单位:每万元
贷款年限(年) 月份合计(月) 月利率(%) 月还款额(元) 本息总额(元) 利息总额(元)
5 604.425 190.1359 11408.151408.15
10 1204.65 108.9231 13070.77 3070.77
12 144 4.65 85.902114431.55 4431.55
15 180 4.65 82.1335 14784.034784.03
三、贷款办理地点
南京市各商业银行网点及位于华侨路35号三楼的南京市房地产金融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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